“雙碳”戰略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,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。“雙碳”戰略目標下,作為我國的主體能源,煤炭行業如何走好“綠色低碳之路”?
“隨著國家‘雙碳’目標的推進,綠色低碳發展已經成為國家戰略的核心內容之一。”作為全國政協環境資源界別的全國政協委員,山西焦煤集團原黨委書記、董事長趙建澤對于“雙碳”戰略有著清醒而獨到的思考,他在全國兩會期間接受《中國煤炭工業》雜志記者連線采訪時表示,煤炭行業要在推進“零碳礦山”建設上下功夫、闖新路、做示范,為實現“雙碳”目標貢獻力量。
“雙碳”背景下,國家高度重視“零碳園區”建設,已經基本形成從頂層設計到實施路徑的政策體系。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,明確提出“建立一批零碳園區”,充分體現了“零碳園區”建設在國家“雙碳”目標中的重要戰略地位。
“煤炭行業是我國碳排放的重點領域,據統計,煤炭采選業每年碳排放量約占工業領域碳排放總量的15%,將‘零碳園區’范疇擴大到煤炭領域,對煤炭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具有重要意義”。趙建澤表示。
據了解,近年來,在國家“零碳園區”政策帶動下,部分省份和煤炭企業積極開展“零碳礦山”示范建設,以期通過清潔能源替代、設備節能降碳、瓦斯利用減碳、生態增匯固碳以及采空區碳封存等手段,實現煤礦全生命周期“零碳排放”。
據趙建澤介紹,由于我國“零碳園區”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,加之煤礦在資源、地域、經濟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,推進“零碳礦山”建設仍面臨一些難點問題。“比如,政策體系尚不健全,‘零碳礦山’評價標準、碳核算方法、激勵機制尚未形成;技術裝備存在短板,設備老化能耗高,新能源裝備規模化應用不足,采空區碳封存、井下儲能等存在技術瓶頸;企業動力不足,低碳轉型初期投入大,缺乏資金、人員等支持”。
趙建澤表示,“零碳礦山”建設有助于加快發展煤炭新質生產力,推進煤炭產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。為此,他提出如下建議:
一是完善政策支撐體系。加強政策引導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生態環境部等部委參照國家推動“零碳園區”建設政策體系,開展“零碳礦山”建設必要性、重要性研究,推動“零碳礦山”建設相關政策落地。 創新金融工具,設立“零碳礦山”專項基金,對減碳降碳項目提供資金支持;將“零碳礦山”建設成果納入全國碳市場,探索礦山生態修復碳匯交易機制,對減排企業給予配額獎勵等。
二是建立國家統一評價標準。按照《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(試行)》,由國家相關部委組織開展“零碳礦山”建設體系研究,包括“零碳礦山”考核評價體系、技術支撐體系、管理督導體系、政策保障體系等,有效整合節能降耗、資源利用、減污降碳、生態修復等多領域全流程技術與管理創新成果,建立符合我國煤炭行業實際的《“零碳礦山”建設技術規范》《“零碳礦山”國家認證標準》等。
三是開展關鍵技術裝備攻關。國家層面支持科研院所與大型煤炭企業合作,圍繞煤礦“減碳、去碳、降碳、固碳”課題成立“零碳礦山”實驗室,實施科技創新攻堅行動。比如,低能耗爆破以及開采運輸設備、礦區“光儲充一體化”微電網、智能化綠色開采系統、低濃度瓦斯提純利用技術、固廢生態修復及利用、二氧化碳封存技術研發等。同時,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,建立差異化的“零碳礦山”建設模式。比如,晉陜蒙地區可重點推進“智能開采+煤電聯營+綠電替代”;東部關閉礦區可發展“光伏+生態農業+旅游”復合業態;西南地質脆弱區可推廣“井下抽水蓄能+地表碳匯林”協同技術等。
四是支持重點區域示范先行。國家出臺政策鼓勵支持山西、陜西、內蒙古等煤炭核心產區先行開展國家級“零碳礦山”示范創建工作,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技術路徑和商業模式。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給予示范企業技術、資金、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持。比如,支持“零碳礦山”示范企業智能化、低碳化、綠色化設備更新改造享受國家“兩新”政策優惠;對創建達標的礦山給予資源稅減免和碳稅優惠等;將礦區生態修復產生的碳匯納入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(CCER)交易等。
據趙建澤介紹,近年來,國家高度重視煤炭伴生資源集約利用工作,先后出臺了《關于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》等文件,從政策層面加強指導、規范。但由于我國煤炭資源分布較廣,煤炭伴生資源產生量大,加之受到地質條件、區域環境、技術經濟等多種因素影響,煤炭伴生資源利用在市場運行、區域協同等方面尚存在短板不足,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煤炭伴生資源集約利用水平的提升。為此,趙建澤在《進一步加強煤炭伴生資源集約利用,提升煤炭清潔生產水平》提案中,提出“加強政策引導與監管、推動技術攻關與轉化、優化資源配置與利用、完善行業標準與規范”四點針對性建議。
“‘雙碳’戰略是一場深刻的產業革命,是一項艱巨的任務。煤炭行業要切實貫徹落實“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”,同時,社會各界要協同發力,形成政府引導、企業實施、科技支撐、市場驅動的良好格局,促進煤炭行業綠色低碳轉型,助力‘雙碳’戰略順利實施,構建新型能源體系,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強能源保障”。趙建澤表示。
來源:《中國煤炭工業》雜志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